您好!您现在的位置: 中国色谱网 -> 政策法规 -> 正文
·人才资讯 ·政策法规 ·职业顾问
公司本身原因导致待岗是否合理
 
中国色谱网(2006-10-27 16:02:11)
 
沃州湖畔的问题:
    最近人事部提出让我待岗,理由是因我所在的事业部因故停止生产,员工需要进行分流到外地子公司或其他事业部工作。人事部对我说目前总公司内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,拟对我作待岗处理或调往外地子公司。而我对此提出异议,因为总公司在今年6月份已与我续签劳动合同1年,新合同生效时间从2006.8.1至2007.9.30止(原已与总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),因此我向人事部表示要继续履行合同,不愿待岗或调到子公司工作。请问:1、劳动法现在有没有“待岗”这个概念,它适用的情形是哪些?2、如果我不同意待岗或变更工作岗位及相应的工资待遇,公司由此提出对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我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?另外,在新续签的劳动合同“双方约定的补充事项”一栏中约定:在合同期内,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须按合同未履行期间的月度工资标准总额的100%向对方支付违约金。违约金总额不超过12个月职工本人月度工资标准的总额。请问,如果公司现在提出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除了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,是否还须支付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?
    劳动法苑胡泉答复:
   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,公司要求你待岗的理由不充分,何为“公司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?”,原来你的岗位呢?为什么现在没有了?有什么原因?什么理由?调整你工作岗位又是什么原因?这些关系的地方你都没有说明,所以是否能安排你待岗,这就很难说了。
    至于你说的违约金是否成立,要看你所在的地区,如果在上海、浙江、江苏的,那么约定违约金必须符合法定的前提,否则就是无效的,所以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还要看你所在地的规定。但如果用人单位要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,除了你严重违纪、违法之外,首先应当具备法定的理由,不符合法定理由是不能解除的,其次,还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,最后才是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

信息来源:
劳动法苑
 
免责声明:
1、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2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!
 
进入论坛】【 】【打印该页】 

相关新闻
·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信息采集管理暂行办法
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〈贵州省“四个一”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〉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·我国生物安全管理及认证制度亟待建立
·律师为打工者维权被打致耳膜穿孔
·关于加班问题 公司处罚是否合理
·公司内部调整,如何处理违约金
·公司本身原因导致待岗是否合理
·上班网聊被解聘 员工起诉获赔
·“事实合同”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补偿?
·天津劳保为滨海新区培养技能人才
 
  资讯搜索  
关 键 字:
 
  热门推荐  
·简历兑水现象严重 一个班30人
·人事部明确应届生落户事宜
·错位上班创新就业模式
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
·民私企员工50%欲换工作
·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信
·酒店行业薪情涨
·老江湖说简历
·国家理财规划师考试资格放宽
·屏幕脸、手机肘等成新电子职
·调查:深圳列大学生就业首选
·上班网聊被解聘 员工起诉获赔
·求职信应避免学生腔
·我国生物安全管理及认证制度
·哪些职位暗藏“季节性”危机
更多>> 
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会员服务 | 网刊宣传 | 网站建设 | 法律声明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网站帮助

服务热线:0571-28905296 传真:0571-28905256 意见与建议
中国色谱网 版权所有©1999-2010